一、申报条件
1、符合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的招标指南要求。
2、投标联合体不受行政区划限制,但主投标人的注册地及研发机构、项目实施和成果的产业化必须在佛山。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9]138号)、《广东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165号)
三、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留意招标公告(注意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按指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即日评估部门进行开标,并立即组织评标工作(书面投标文件评审、现场考察及答辩)→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评标报告的综合意见和评标综合得分提出中标单位,由招标办公室汇总后报市粤港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在佛山市政府网、佛山市科技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揭标 →签订佛山市专项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合同书
四、申报材料
项目招标文件
五、受理时间
待定公布,关注市科技局网站或省科技厅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