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佛山市人社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0〕340号文),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受市人事局委托,市科协承担机械工程师、轻化工程师、纺织化纤工程师、工艺美术师等4个中级评委会,以及机电、陶瓷工艺、纺织化纤、工艺美术等4个初级评委会的管理工作。现将佛人社〔2010〕34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阅读资格条件文件
机电、轻化、纺织化纤、工艺美术等专业的资格条件文件请见市科协网站(www.fskx.gov.cn)右侧“职称晋升”专栏。其他专业的资格文件请见市人社局网站(www.fsrsj.gov.cn)首页\“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汇编”。申报人员需按照资格条件以及佛人社〔2010〕340号文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填写申报表格
在市人社局网站首页\“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下载专区”,下载2009年新版职称申报表并填写。
三、申报途径
申报材料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区属单位的材料需先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能上报。
1、初级职称:市直单位的材料送对应市级初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其中机电、轻化、纺织化纤、工艺美术等专业的材料送市科协(相关学会可代为受理报送)。
2、中级职称:市直单位的材料送市科协或市人力资源协会受理,其中机械、轻化、纺织化纤、工艺美术等专业的材料送市科协受理。
3、高级职称:市直单位的材料送市人社局审核盖章,再送对应专业的高评委。
四、申报时间
初级职称:机电、轻化、纺织化纤、工艺美术等4个专业的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1日-9月30日。
中级职称: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高级职称:2010年8月16日-9月5日
五、申报材料审核把关
请有关学会做好职称晋升服务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论文发表、基础理论培训、技术业绩审核等工作。如果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对口的,可由学会组织基础理论培训并考核。
申报人员可向相关学会申请审核材料并公示,学会加盖公章后按照申报途径报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政军 83351007(收材料) 陈锋登 83286978
联系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10楼市科协科普部
特此通知。
附件1: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0〕340号文)
附件2:职称晋升基本要求说明
附件1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佛人社〔2010〕340号文)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聘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过渡为国家公务员、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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