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和厅的工作安排,现将我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工作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上半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印发《关于认定广州市海林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0家企业为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0〕680号)。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于7月31号前统一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发展部领取本市省级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领取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
二、2010年下半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要做好省民营科技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宣传工作,安排人员熟悉网上申报系统,指导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企业进行申报工作。在使用网上系统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省金科中心或我厅政策法规处解决。
三、2010年下半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网络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6日,推荐单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企业在网上系统填报后,生成打印书面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交到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初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请于9月15日前将本市申报企业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及本市申报企业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到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粤科民字[1998]124号)对申报省民营科技企业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在审核企业申报省民营科技企业材料的时候,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审核:(略)